第 九十 章 回山寨各怀心思 判重罪受刑十日-《义行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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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煽动反叛,私自结盟。

    三、手足相残,意图弑主。

    ……”

    十条罪状,条条都是死罪,金百足足念了一盏茶的工夫,接着便是定罪行刑了。“依照定下的规矩,田黑七当受刑十rì!”金百面无表情地宣读着最后的审判。

    “顺天响”面sè惨白,他明白这“受刑十rì”到底是个什么概念,冷汗湿透了后背。他呆呆地望着血葫芦一般的田黑七,心中叹道,“老七啊,你这头蠢驴,为什么非得弄个如此下场?若是开香堂拔香头,顶多是落个三刀六洞,何至于如此惨死?”

    金百口中的“受刑十rì”,可不是普通的刑罚。这第一天便是断筋络,就是挑断四肢筋脉,这已经让马未然当场实施了。第二天是断四肢,即用铁锤砸断小臂、小腿。第三天是骨肉离,即用尖刀沿折断的四肢剥下皮肉,直至露出骨骼。施刑的时候,是有寨子里的人来看护的,目的是替受刑的人止血,并喂给补益的汤药,不让他很快死掉。

    第四天叫作去是非,即是将土匪们认为可以招徕是非的器官从受刑人身上割掉。他们认为眼睛、耳朵、嘴巴会看到不该看的,听到不该听的,说出不该说的,要一并割掉。其他的只要是认为不该留的,全部都要割去。

    第五天的刑罚叫作升灯笼,即用浸过盐水的麻绳将人的密密麻麻地缠起来,只露口鼻供其呼吸,然后倒吊到旗杆上。这样做也有目的,一是让受刑者全身的血液都供到脑部,减少四肢出血的同时也能让大脑保持清醒,二是避免蚊蝇蛆虫在伤口滋生。麻绳的缠法最为讲究,松了不起作用,紧了会让受刑人窒息,因此都得让寨中的老手来做。

    第六天叫作拆皮,取下人腹部、背部皮肤;第七天叫作换新衣,所谓换新衣则是将新宰剥的牛皮覆在受刑人溃烂的皮肤上,并捆扎起来,让牛皮与人体相连,然后再将牛皮撕下;第八天叫作洗心肠,剖腹将人的肠子取下;第九天叫作通天门,其做法与“串串子”类似,只不过是用两条铁筋在已剖开的腹部向上穿,铁筋从人口中穿出,挂在架子上;第十天叫作敬地母,即把奄奄一息的人,自大腿以下埋入土中,然后用铡刀将人的大腿齐根铡断,土中的残肢则随即用土埋上。十天后,受刑人的上半身则会被丢到山谷中,活生生地任由豺狼虎豹啃噬。

    一般人到了第五天的晚上就会死掉,绝无可能活过第八天。如此残忍的刑罚也只有这些土匪想得出来。受刑的人常常会找机会一死了之,决不愿任人施刑,这也是为什么一开始就要挑断人的手脚筋络的原因,就是为了让受刑之人没有一丝机会自杀。

    不过话说两头,在“去是非”之前,受刑之人如果自己认罪,并得到大部分头领的认可后,也可以求得宽恕,或者砍头或者吊死,都要来得痛快一些。

    而田黑七此时听到对自己判决,心头大骇,不觉全身瘫软,脑中嗡地一声,又昏死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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