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拷问-《王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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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日晚上,牧羊市。

    牧羊市在属都最南边的位置,是真正的边境城市,南国进口生意的‘港口’,因为与最具权利的皇室相距很远,这里也是各种黑道,毒品等产品的活跃场所,毒品,情色产业总能带来高的利润,南国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牧羊市除了官方机构,还有几个大佬,暗地里划分了一片片区域,一人一块,无严重纠纷不需侵占其他大佬的领地,本隆就是其中之一。

    本隆是个生意人,他喜欢这么叫自己,毒贩子什么的太粗俗,他专门做毒品生意,在牧羊市有一个大型赌场,每年从他手底下流转的资金都异常庞大,不折不扣有钱的主。

    翻阅过去,本隆也从南国一座知名学府毕业,上学时意气风发,留着带着卷的金色披肩长发,像诗情画意的诗人,为此不少女生为他着迷,那几年收过的情书加起来能出一本书,但他不屑,一直对爱情不屑,感情什么的与他来说是累赘,男人嘛,不就应该事业摆在第一位吗?有了资本,什么样的女人要不到,或者说是男人。

    心里的蓬勃野心在本隆心里越长越大,他学的是商业学,兼修政治学,要说什么最挣钱,肯定是做生意啊,本隆做事情从来只会挑利益最大的来做,学政治更多的是兴趣,圆儿时的梦想,不大点时他崇拜书上刻画的英勇人物,没有天赋当军机师奥术师,就励志当个好官,为人民造福。

    小孩子,梦想总是单纯而美好的,渐渐地长大他发现没那么简单,一切为人民着想?那简直就是圣人啊,无欲无求,所以书上的人物才那么遥不可及,学完关于圣人的文章基本就断定自己这一生肯定不会达到他的高度,本隆长大了,发现了这一点,但还不算晚,立刻将所有精力转到商学。

    本隆能在牧羊市混得风生水起也是有原因,当机立断的风格在牧羊城众人皆知。

    “哇哦,哇哦,很传奇啊。”男人一边读着,一边赞叹,脚下的作战靴用力摩擦着一张脸,“想来你的钱庄一定肥得流油,尽管对我来说那不算什么。”

    “咆哮山羊,别墨迹了!”另一个男人走来,周围是荒郊野外,离他们不到十米的地方摆放一口大锅,里面沸腾起热油,“从他嘴里问不出什么,炸了喂狼吧,狼群吃饱了就不会袭击人,算不算做了一件善事。”

    “再等等,白乌鸦。”咆哮山羊厚重的鞋踩在脸上,本隆根本说不出一句话,“我们有的是时间,一天?一个月?半年?谁知道呢?岁月很长,余生不如我们作伴吧。”咆哮山羊嘴里冒出只有艺术家才会说出的肉麻话语,本隆只能用余光看到他,却只是披着麻色头套的影子。

    “那让我来。”白乌鸦上前,蹲下,看不清的眼睛盯住本隆,“我很有一套的。”猩红色血刃在本隆惊骇的目光中,刀的侧边拍在他的脸上。

    “告诉我你知道的,杂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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