镖师一道,江湖险恶 第六十一章:造化人祸已过之-《老夫要入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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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经过石板坡的泉水慢慢有了人性,所以救了这白旭一命。古话说的对是天无绝人之路,白旭就这般活了下来。

    每天与狼喝点泉水过日,也没啥干的。现在的白旭只不过是十一二岁的小孩,每天就和这一只狼在山间流浪。其实不用找什么吃的,因为那泉水只要喝上一勺便感觉腹中已经鼓胀。

    可是当时的白旭不知道那泉水是九婴吐出的混沌之水,混沌之水可以让人心智变幻隐藏。至于如何个变法,请看下文。

    这样的好日子过了三四年,当时的世道乱的很。各国的侵略,政府的崩坏。根本就不是个人过的日子,在那些富裕地方做生意的富商还好,就怕这些村子里面的,县里面不富裕的家庭。差不多都是能吃上一顿,不吃人已经算是天大的积德了。

    列位别认为我说的是假话,这可是真事儿,你想想。当时旱的旱死,涝旳涝死,百姓根本就连一口吃的都快没有了。这不就得吃人肉嘛!

    列举一个事件,当时要是有人犯了什么罪。就会在各地的百姓面前执行枪决,而这些人可不是来看热闹的。各个手里拿着锯子,铁锹,菜刀...是来抢肉吃的。这等杀人犯一死,众人就会扑上去把这人的尸体肢解了吃。当然放在这个时候,谁都认为那种事儿不可能,可是这事儿不得不说,在那个饿死人的年代,还真不是人说的那样。

    白旭就抢过人肉吃,因为实在没有办法了。当时自己那个地方已经待不下去了,狼被猎人打死了。他却被人给救了下来,救下来可就回不去了。被人卖给了一个地主家,每天干的是一些畜生的活。

    像什么拉磨,像什么在地上爬着哄小孩,给大奶奶端尿盆的活计是都干过。可是之前咱们可说过白旭喝过混沌之水,混沌之水可以使人只能记住仇恨而忘记了最珍贵的善良与本分。

    而且可以说当时的白旭已经成了一位异人,混沌之水,给他了不少的力气。不过在吃不饱饭的情况下,他只能用出一半。就这样还在那个地主家算是一个厉害的人物。

    每天如畜生一般活着,让白旭的内心越来越扭曲。可是真正地导火线不是这个,而是在他一次码头卸货时,看到一群英国人从轮渡上走了下来。

    那各个可是穿金戴银的,那领结一带,燕尾服一穿,大高帽一顶。当时白旭内心中的压抑一下子爆发了,一夜之间杀了地主家三十余口,那时候他才十七岁。

    这杀了人了,白旭本想着自己可以捞些钱,离开这个地方。可是隔壁的一些邻居听到了动静,吓得白旭是落荒而逃。最后逃到了一个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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