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雨下长谈,细分制度利弊-《红楼:穿越成为金陵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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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姐听后大惊,笑道:“这法子你们是怎么想出来的?”

    宝玉忙说:“林妹妹跟着宋代的‘买扑’制度,自己改编的。”

    凤姐琢磨了一番,问道:“林妹妹,这法子虽好,只是咱们怎么知道来‘投标’的商号不是现在说的好好地,日后真正用起他们来,这里不行,那里不行的?”

    黛玉想了想,这个问题好像在现代社会的招投标中也是没办法完全避免的,难免有些企业会美化自己的“投标”材料,在日后又出现一些差池......但,总归是比这个时代的方法要更严谨一些的。

    黛玉答道:“凤姐姐说的这个问题......确实没办法完全避免,但咱们可以在‘招标’之前就详细的列清我们的需求,招标过程中也要和这些商号确定好他们的优势,后续在与他们签订契约时,也可以规定好一些必要的要求,只能尽力避免。”

    凤姐笑道:“妹妹想的周到,我觉得这个法子甚好!只是,谁来负责确定用哪家商号呢?”

    黛玉说道:“府里可以成立一个‘审核处’,‘招投标’这样的大事自然是要太太、嫂子和姑娘们共同审议,最好在和商号见面时,府里的管事们也都在场,他们也能对商号提出一些疑问,毕竟采买的事情,管事们更清楚一些。”

    凤姐想了想,说道:“也是,这样的法子虽然严谨,但却没必要每件事情都适用,咱们也定一个制度出来,凡是超过多少银子以上的采买或涉及到重要物品的采买就用这个法子,其他的还是按旧,让买办的人去就好。”

    黛玉听后,不由对凤姐赞叹,她只听了一遍就理解了其中的利弊,而且还能提出‘大额开支适用招投标’的这个想法,果然这么多年的管家经验不是吃素的。

    黛玉说道:“姐姐说的是,这个制度也可以再继续细分,比如日常开支还是按定例,由管事婆子们去领,超过二百两的提前申报给林管家,超过五百两的提前申报给凤姐姐,若是超过千两再申报给‘审核处’,府里共同决定是否支持。这样细化下去,每笔银子就卡的更紧了。”

    王熙凤琢磨了一番,只说道:“妹妹先这样定,咱们等请示了太太和老太太,再改也来得及。”

    探春说道:“之前我只觉得宝姐姐做事周到、心思细腻,现在看来林姐姐也一点不差!”

    黛玉笑着看向探春,她知道在原著里探春前期和宝钗的关系更好,与黛玉的关系只能用一般来形容。

    她在读书的时候,分析过这个原因,可能是因为探春的妈妈——赵姨娘,在府里人缘极差,再加上一个不成器的弟弟贾环,所以探春想要得到别人的尊重,只能依附于当家主母——王夫人,而王夫人明显是更偏爱宝钗的。

    探春记得所有人的生日,却独独忘记了黛玉的,这很难不让人觉得是有意而为之。

    但现在看来,似乎她们之间的关系有所缓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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